备注: 1.报价人须及时下载附件并仔细阅读报价须知内容;(采购机构联系电话:0951-7678102) 2.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单要求的规格、型号、生产厂家等进行报价,所有报价必须为原厂家产品,且符合项目单位使用技术要求:标注报价的品牌、生产厂家必须为真实、可查询、追溯。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;3.收货、合同签署及付款相关事宜与《国家能源e购》平台发布的项目单位物资专业联系人进行联系; 4.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《国家能源e购》通知后进入结算管理模块的成交服务费,认真核对并及时通过在线缴纳成交服务费、提交开具服务费发票申请。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错误不予退换,由此产生后果全部由供应商承担。联系电话:0951-7678009。5.平台挂网付款方式与合同范本不一致的,以合同范本中付款方式为准。